萝北县文化馆成立于1954年,是国家供养事业单位,隶属于萝北县文化体育局,现有职工34人。 馆舍总面积4678平方米,馆内有灯光音响各类演出辅导设备50余万元。
文化馆承担着组织全县城乡群众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和群众文化艺术辅导等职责,可举办各类大型公益性文艺演出和下乡巡回演出。上世纪90年代曾在全国**次文化馆评选中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标准文化馆”。
文化馆内设有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摄影、和文化艺术辅导等多种艺术门类,可为全县城乡提供各种公益型文化服务。
主要工作职能:通过各种群众文化艺术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辅导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业余文化艺术,娱乐活动。辅导乡镇街道文化站和各种基层业余文化组织培训文化站辅导员和业余文艺骨干、搜集、整理、研究当地民族民间的文学与艺术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