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基层卫生协会
性质:由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经乌鲁木齐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者的社会团体及行业自律组织。它主要由全市各乡镇卫生院或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或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卫生机构以及热心于基层卫生服务事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是乌鲁木齐市基层卫生从业人员的行业协会,为全市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宗旨: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全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基层卫生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各界热心基层卫生服务事业的人士,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促进我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及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健康乌鲁木齐市。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政府、社会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联系,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卫生从业人员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行业自律及管理,努力提高基层卫生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倡导创新、求实、诚信、协作精神,更好地为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服务,逐步实现分级诊疗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登记管理机关:乌鲁木齐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局。
业务主管机关: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活动地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业务范围
1、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基层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基层卫生服务有关政策及措施。
2、参与基层卫生服务有关政策措施的调研、咨询和论证等工作,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反映基层卫生服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为基层卫生服务的行政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3、开展基层卫生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和维权工作,维护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4、开展基层卫生服务相关的学术活动、理论研讨与经验交流。
5、为我市基层卫生从业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以及基层卫生相关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各类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6、组织开展基层卫生服务技术、方法和健康相关产品的评价及安全性研究,推进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新方法和新产品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的应用。
7、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协助制定本行业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开展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评价工作。
8、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为乌鲁木齐市内基层卫生从业人员提供职称申报与评审服务;开展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论著的评选表彰工作,总结、推广基层卫生服务有益经验。
9、根据国家政策,为乌鲁木齐市内基层卫生从业人员建立信息平台,组织编写、出版基层卫生服务学术期刊、教材、图书、信息资料及音像制品,开展相关咨询服务。
10、促进基层卫生服务人员之间、机构之间的团队合作,促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与社会各界及居民的联系,促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与其他医疗卫生、科研机构和有关院校、社会团体之间的联系与协作。
11、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卫生服务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传播促进基层卫生服务发展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
12、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