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介
中卫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金800万元,流动资产2066万元,属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张学文。公司现有职工20名,其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14名;有职称人员共11名,其中中级职称人员7名,初级职称人员4名。公司自成立以来,年均营业额逾1500万元,共计开发建设“广厦花园”、“明珠小区”、“广厦新村”、“东逸汽修中心”、“广厦?文河苑”等我市较具影响的商住项目近二十个,累计开发各类房屋达23万平方米,由于业绩较为突出,该(我)公司连年被中卫市人民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并被评为吴忠市“守合同重信誉”集体,中卫“诚信维权之星”。公司本着“诚信经营、开拓创新”的战略,经十年的打造与经营,“广厦房产”这一品牌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知,是我市房地产业界的一个较具影响的企业。